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设发[2005]15号
2005年7月26日
为了加强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原国家科委二十三项大型精密仪器管理试行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 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原国家科委规定的二十三项大型精密仪器;
2、进口的稀缺、精密仪器设备;
3、达到国家一级计量标准的各类仪器、仪表;
4、单价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
二, 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
1、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遵循共享原则慎重研究后,由使用单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送院(系)及校有关部门审核,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列入计划方可购置。
2、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购置和运行经费来源、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功能、附件、软件、价格、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安装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后勤设施条件等。进口仪器还须写明国别、公司,为何不用国产产品的理由等。
3、可行性报告必须经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后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仪器设备必须在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及办理资产购置、财务报销手续(特殊情况视实际现定)。
4、已审定购置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请单位应同时考虑安装场所、管理和操作人员的配备及培训工作和必需的维护费用等,保证到货后能及时安装、调试、验收和使用。
5、新增置的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安装在中心实验室、开放实验室,以利于设备共享,提高使用率。
6、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设备处负责招标采购,其技术谈判及商务谈判由设备处和使用单位遵循市场规律共同负责。
7、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到校后,应在索赔期内进行安装、调试、验收。验收工作由验收小组进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箱,验收办法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验收合格后应同验收报告,送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留存备案。
8、严格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归交和保管产生的所有档案。购买合同和技术资料必须在产生时就交设备处设备管理科,以便查考。
三, 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1、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或协作共用。在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2、不同档次的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配备一定数量专、兼职人员,使用、管理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才能上机操作,并且认真做好使用、维护和维修的记录。每一学年上报实验室管理科统计汇总,该记录作为投入效益考核的原始资料。
3、校内人员使用贵重仪器设备的运行费用和实验消耗费用由实验单位或个人承担,费用应有基本标准,并通过财务、审计部门核准。对外单位服务的收费标准也应明码标价并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准。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制度及执行措施,并建立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不得违反。设备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台帐档案并按要求认真记录。
5、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出厂时的技术资料,可行性报告,购置、验收、调试、维修直到报废整个寿命周期内的记录和原始资料,并按科技档案归档制度的要求由专人妥善保管。
6、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所在实验室主任,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得自行拆修。出现较大故障时更应保护现场,以便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将情况上报领导和职能部门。
四, 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和评审
1、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提高运行和管理的水平,获得良好的办学效益,特设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简称 “设备效益奖”,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进行统计考核。考核的实际情况作为今后投资和调整仪器设备设置结构的依据。
2、“设备效益奖”每学年度评选一次,每年9~10 月份以机组为单位根据上学年度仪器设备运行和管理情况提出申请。申报“设备效益奖”的机组均应如实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奖申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奖评价表”。申请和评价表经实验室主任及院(系)实验室主管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后汇总向学校申报,由设备处受理。
3、 设备处聘请校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到现场考查,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获奖项目与获奖等级。设备处报请学校审议批准获奖项目和获奖等级。
4、对获奖的机组学校颁发“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 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学校将对获奖的公用、开放的大型仪器设备在维修费上给予较大的支持,以保证大型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